在集团公司领导下,把国家对质量安全生产的方针、政策及有关法律、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到各基层施工单位,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指导、监督。负责集团公司质量、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归口管理,并且具体负责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。负责本部门归口管理的程序文件编制、实施、运行和持续改进。负责施工生产质量、安全监督,组织总公司质量安全检查和考核,按规定实施质量、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奖惩。负责组织编制集团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应急预案,并督促落实和组织演练。协助项目经理部组建工地试验室,根据工地试验室人员、设备、场地等情况,审核、批准工地试验室的成立,授权试验室负责人。项目实施过程中指导和检查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工作。对项目经理部监视和测量装置的管理进行检查并监督改进。按照《安全生产法》要求,开展对全体职民工的安全宣传和安全教育。参加质量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,对质量、安全事故进行统计、分析和上报。负责兴桥试验检测有限公司管理工作。负责组织公司各级质检、安全、试验、体系管理人员的培训(考试)、考核和业务指导工作。负责组织签订内部安全、消防工作的管理责任书,加强对工程安全、消防业务的管理和组织培训,协助安监部门对发生在公司内部的安全事故、消防责任事故案件进行查处。